一、建造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1.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共有13条合同协议,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合同期限、质量标准、合同价格及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及合同生效条件等。,并集体规定合同当事人的基本合同权利和义务。
2.一般合同条款和条件
合同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实施及相关事项,就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作的原则性约定。
合同共有20个通用条款,具体条款有:总协议、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和设备、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款、计量和支付、验收和工程调试、竣工结算、缺陷责任和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规定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又考虑了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3.合同的特殊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以其他方式约定的条款。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修改和补充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合同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修改专用合同条款来满足具体建设项目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合同专用条款中有交叉线的,合同当事人可以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以其他方式约定相应的合同通用条款;如无细化、改进、补充、修改或其他约定,填写“无”或标注“/”。
二。施工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施工合同无效有四种情况: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无资质的实际建造师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锚),这里的实际建造师还需要是有资质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证人员;
3、建设项目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即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如仲裁条款、选择被诉法院条款、选择检验鉴定机构条款、适用法律条款、协商解决争议条款等。
合法施工合同备案有具体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可见施工合同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天内到指定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