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装修合同签订之前,双方自然需要签订合同协议。合同中需要包括一些重要事项。那么,什么是工程装修合同范本呢?装修工程款拖欠怎么办?我相信你会对这个感兴趣的。
一、工程装饰合同范本
装修合同范本
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饰工程合同
合同号:
于2017年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项目内容和做法(详见:项目预算报价表和施工图)。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 _ _ _种承包方式。
(1)乙方承担工作和材料。
(2)乙方承包工程和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明细和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明细);
(3)工程由乙方承包,材料由甲方承包(详见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清单)。
5.工程工期为_ _ _ _ _日历天,开工日期为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日,竣工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6.合同价格:本合同的工程费用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双方签字确认后同意增减这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以下列第_ _ _ _ _ _ _种方式提供施工图纸: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详见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详见:装饰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开工前_ _ _天,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创造条件。包括:拆除室内家具和陈设,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不易移动的室内家具和陈设进行堆放和遮盖;如甲方未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家具和陈设的损失,甲方应对此负责。
2、负责办理施工中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支付物业管理处的一切费用及审批。
3、负责为施工提供水电供应;
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邻居及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关系;
5.不要拆除室内承重结构。需要拆除、改动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者设备管线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房屋,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消防。
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负责材料进场和竣工验收。
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用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被任命为乙方的现场监督,负责本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和解决一切由乙方负责的事宜。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消防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指令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保护好原地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给排水管道畅通;
5.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并负责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洁。
6.在工程竣工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保护现场所有设施和成品。
第五条工程变更
如需变更工程及施工方法,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详见装饰工程增减清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1.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清单)应满足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后,乙方应负责保管。
2.对于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清单),乙方应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不同,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给项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1.如因以下原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更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若因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其责任工作而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若因甲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和设备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将相应顺延。
4.因乙方未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以下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总额和追加工程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二次:木工进场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款总额和追加工程量)的%,即人民币。
第三次:凡灰漆进场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款总额和追加项目金额)的%,即人民币。
第四次: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报价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总额和追加工程金额)的5%,即人民币。
2.工程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相关资料发送给甲方。甲方收到资料后
天内无异议,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表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统一的收据,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门出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准。
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及工期延误的处理
1.由于甲方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工期顺延:
(1)无法提供水和电;
(2)不能保证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和设备;
(4)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设计和增加施工项目;
(6)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逾期承兑或者无故拖延承兑的;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2.工期不会因为以下原因而顺延:
(1)因乙方未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施工中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的,乙方应修复或赔偿;
(5)因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复,工期不予顺延。
3.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按合同履行,责任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因甲方提前使用或未办理验收手续擅自使用已完成的工程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如因一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6.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对方支付_ _ _ _ _ _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设计、施工和验收协议
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与甲方进行审核,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开始施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3.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书面通知乙方,说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原因、工程地点、时间和材料等。根据变更要求,乙方应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增减、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损失、费用损失等情况,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接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签字回复或协商解决。
4.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若甲方未能按时验收货物,乙方可在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承认乙方的自检结果。
5.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应
日内验收,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验收货物,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已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完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护费用及相关费用。
6.如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则视为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等双方约定并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东莞装修协会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签字)乙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地址:XXX市XXX镇XXX路
电话:电话:×××××××
二。拖欠装修款怎么办
可以先协商。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可以向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违约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仍拒不支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仍拒不支付,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从对方银行账户中划走工程款给你,或者扣押对方物品,拍卖后给你。
三。关于装饰工程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约定折价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工程,但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除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用于该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价款。”
装修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工程的发包人不是房屋所有人或者承包人与房屋所有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有优先受偿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因装修而增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因此,根据上述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称装修合同属于施工合同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