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广泛应用于许多建筑中。据统计,爆破
事故建设中
工伤事故30%左右。必须加强爆破施工管理,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为防止爆破时发生点火事故,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用导火索起爆应至少由两人进行,且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设备点燃。严禁用明火点燃。单次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燃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一般大于1.2米为宜。2.为防止放炮时照明中断,放炮员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3.电雷管起爆时,必须逐个打开电雷管。同一爆破网路中使用的电雷管应为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爆破干线与爆破电源连接前,必须测量整条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必须小于5%。否则,连接将被禁止。大规模爆破必须采用复合起爆网路。
4.使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加强孔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充电时可用泛光灯和矿灯照明。主导爆索应悬挂空并竖立,与各种导体的距离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