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警告
B、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
D、批评教育
E、暂停项目执行或追回已拨付资金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所做出的以下行政处理决定应给予公告: ①警告; ②罚款; ③没收违法所得; ④暂停或者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⑤取消在一定时期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⑥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⑦暂停项目执行或追回已拨付资金; ⑧暂停安排国家建设资金; ⑨暂停建设项目的审查批准; 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公告部门可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