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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4.2规定: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4.2规定: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4.2规定: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等于6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1)对于一台风机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任务时,其负担的防烟分区数量有无上限规定?(2)对于净高超过6m的空间是否可以划分防烟分区?(3)对于净高超过6m的空间如果不划分防烟分区,将同时设置若干排烟风机,其同时开启的风机数量有无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负担的防烟分区没有限制。净高超过6m的空间不划分防烟分区;同时开启的风机风量应满足总排烟量。



答案解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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