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第 1、 题 大学城建设单位将展览馆项目直接委托给某公司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大学城建设单位直接将展览馆项目委托给某公司:合法。 理由: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答案解析: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89号)第十条的规定,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2)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3)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13]3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2)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4)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背景资料,建设单位追加新建校史展览馆,紧临在建大学城项目,可以认定校史展览馆为大学城项目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且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故不用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