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警告
B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
D批评教育
E暂停项目执行或追回已拨付资金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所做出的以下行政处理决定应给予公告:
①警告;
②罚款;
③没收违法所得;
④暂停或者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⑤取消在一定时期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⑥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⑦暂停项目执行或追回已拨付资金;
⑧暂停安排国家建设资金;
⑨暂停建设项目的审查批准;
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公告部门可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