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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砌体施工要求

建筑工程砌体施工要求

1.砌体施工前应设置皮数杆,并按规定设置拉结筋,符合要求后方可砌筑;

2.构造柱处的墙体马牙槎(不大于300mm)先退后进,马牙槎边口应吊线砌筑;构造柱边贴双面泡沫胶条,厚度不小于5mm;

3.填充墙砌至梁底或板底15日后方可塞方;

4.砌体砌筑每天高度宜控制在1.5m以下;

5.外墙孔洞、脚手眼等应采用半砖、防水砂浆二次堵砌,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严,小圆孔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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