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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一、奖则:
1、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每个奖6000元,并在“五项指标”考核中加1-2分。
2、在部、省、市安全文明大检查中获优良等级分别奖2000-5000元。
3、在公司季度大检查中达优良标准的工地(未达标挂牌)奖500元。
4、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态度端正,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根据实际情况给1000-2000元奖励。
二、罚则:
1、被取消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每个罚款2000元,示范工地每个罚款6000元,安全文明考核不得分。
2、未按规定完成“示范工地”目标每个罚款6000元,未达标准工地,收回安全措施经费4.25/m2,并在“五项指标”考核中扣减5分。
3、被市施工现场黄牌警告(包括挂牌后复查不合格),每个工地罚款1000元,“五项指标”考核中扣减2分。
4、在部、省、市安全文明大检查中成绩不及格的每个工地罚款8000-4000元。
5、在公司季度大检查中或动态管理中达到合格,传已授牌工地达不到优良等级,罚款200-500元。
6、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新进场工地未经三级教育和未签定个人安全合同的每人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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