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中,合同中约定混凝土强度是35 MPa,但是与之相对应的规范中的强制性标准为30 MPa。质量监督人员在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时,经过试验证明已完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是33 MPa,于是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要求施工单位返工。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 )。
A、由于合同不属于政府监督的依据,所以,质量监督人员不可以据此要求施工单位返工B、由于不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质量监督人员可以据此要求施工单位返工C、由于满足规范中的标准,属于合格产品,质量监督人员不可以据此要求施工单位返工D、根本就不属于质量监督人员的范围,质量监督人员不可以据此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