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建筑 > 一级建造师

合同变更不属于“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前提下,关

合同变更不属于“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前提下,关

合同变更不属于“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前提下,关于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B、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 C、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D、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1)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2)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故A、B均不对。(3)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jianzhu/228722.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