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单价合同工程计量的程序、原则。“7天内”、“提前24小时通知”属于时限,违反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发包人提前36小时通知承包人代表,在承包人未参加情况下单独进行的计量(B),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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