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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施工被迫中断,不可抗力影响消失后恢复施工前必要的监理准备工作属

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施工被迫中断,不可抗力影响消失后恢复施工前必要的监理准备工作属

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施工被迫中断,不可抗力影响消失后恢复施工前必要的监理准备工作属于 ( )
  • A、附加工作
  • B、额外工作
  • C、正常工作
  • D、委托人工作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善后、恢复准备工作等全部为额外工作。监理合同的专用条款内注明了委托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从工作性质而言属于正常的监理工作。作为监理人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除了正常监理工作之外,还应包括附加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这两类工作属于订立合同时未能或不能合理预见,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监理人完成的工作。“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可能包括:①由于委托人、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②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如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承包合同不能按期竣工而必须延长的监理工作时间。又如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就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施工部分编制质量检测合格标准等都属于附加监理工作。“额外工作”是指服务内容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的施工被迫中断,监理工程师应完成的确认灾害发生前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合格和不合格部分、指示承包人采取应急措施等,以及灾害消失后恢复施工前必要的监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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