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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事件,既可作为顺延合同工期的理由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事件,既可作为顺延合同工期的理由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事件,既可作为顺延合同工期的理由,又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理由的是()。
  • A、地方税费发生变化
  • B、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 C、施工作业导致停水2 d
  • D、1周内限电导致累计停工时间超过1个工作日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工期顺延与合同价款变更的条件。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施工中如果遇到以下情况,通用条款规定出现四种情况时,可以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的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到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1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h;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按照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件的规定,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h;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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