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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互学网 > 建筑 > 造价工程师

按照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来看,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属于(  )

按照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来看,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属于(  )

按照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来看,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属于(  )。
  • A、合同缺陷
  • B、工程师指令
  • C、当事人违约
  • D、其他第三方原因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1)业主方(包括建设单位和监理人)违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或监理人没有尽到合同义务,导致索赔事件发生。如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未及时下达指令、答复请示等,使工程延期;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和行驶道路、提供水电、提供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使施工承包单位不能及时开工或造成工程中断;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或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下达错误指令,提供错误信息;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协调工作不力等。
    (2)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条款遗漏或错误,设计图纸错误造成设计修改、工程返工、窝工等。
    (3)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也有可能导致索赔事件发生,如:建设单位指令增加、减少工作量,增加新的工程,提高设计标准、质量标准;由于非施工承包单位原因,建设单位指令中止工程施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采取加速措施,其原因是非施工承包单位责任的工程拖延,或建设单位希望在合同工期前交付工程;建设单位要求修改施工方案,打乱施工顺序;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义务或工作。
    (4)工程环境的变化。如材料价格和人工工日单价的大幅度上涨;国家法令的修改;货币贬值;外汇汇率变化等。
    (5)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不可抗力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瘟疫、水灾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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