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建筑 > 二级建造师

A公司通过与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对某块地为期30年的有偿使用权在根据法

A公司通过与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对某块地为期30年的有偿使用权在根据法

A公司通过与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对某块地为期30年的有偿使用权。在根据法律要求进行了两年开发建设后,将该地转让给B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转让合同,但并未进行变更登记,B公司也未按时支付价金。一年后,A公司又将该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了C公司,约定使用期限为30年,C公司当时就支付了价金。依照现行《物权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由于转让给B公司在先,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由B公司取得
  • B、由于C公司支付了价金,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C公司取得
  • C、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由B、C两公司共有
  • D、A公司与C公司约定的30年使用期超出了法定期限,应减去已经经过的年限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只有进行了登记,才能够在主体之间得以有效移转,因此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由C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本身是一种有期限限制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得超过其自身的权利期限去处分权利,C公司只能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jianzhu/183781.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