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甲建筑施工单位于2008年3月分别与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8月与乙公司的工程任务完成,按3月签约时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为1100万元,该工程固定要素的系数为0.2;各参加调值的品种,除钢材的价格指数增长了10%外均未发生变化,钢材费用占调值部分的50%。丙公司的工程合同总价为1200万元,合同基准日期为2008年3月,固定系数0.2。2008年8月完成的工程款占合同价的10%。调值部分中仅钢材价格变化,钢材占工程价款的50%。2008年3月钢材的价格指数为100,7月、8月的价格指数分别为110和115。
题目:甲施工单位与乙公司的工程按调值公式法计算,应结算的工程款为()。
【正确答案:B】
工程款=1100x(0.2+0.8x50%x110/100+0.8x50%)=1144万元。故,本题选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