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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09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施工单位于200

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09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施工单位于200

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09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施工单位于2009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但未得到任何答复。那么,施工单位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为( )。
  • A、2010年4月1日
  • B、2010年8月1日
  • C、2011年4月1日
  • D、2011年8月1日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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