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C】
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具有法律规定的不能或不会对待履行的事由以后,可以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不安抗辩权的主要效力在于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从而赋予了先履行一方的中止履行以合法性,使其产生阻却违约的效力。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

【正确答案:C】
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具有法律规定的不能或不会对待履行的事由以后,可以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不安抗辩权的主要效力在于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从而赋予了先履行一方的中止履行以合法性,使其产生阻却违约的效力。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