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驾考 > 新手必知 > 违章知识

外省市长途客运车辆通行许可

外省市长途客运车辆通行许可

外省市长途客运车辆通行许可(北京)
许可事项名称:外省市长途客运车辆通行许可
许可事项依据:
《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外省市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营运的,应当携带跨省市车辆运输证件和客车通行证件。”
许可实施主体:崇文、朝阳、海淀、丰台、门头沟交通支队
许可条件:
1、经市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准予从事跨省市公路旅客运输、并已对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线路、站的,可拨打“122”监督电话进行投诉。
2、申请人认为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要求申办人履行义务或者不依法作出决定,可以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或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可根据利害关系人或依据职权,对于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可撤消行政许可。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jiakao/75301.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