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刑法新增的一项罪名,但在交通事故中,不管是危险驾驶罪还是交通肇事罪,犯罪方都是可以通过积极承担事故责任,并诚心向受害方道歉、主动向受害方进行赔偿以及受害方的谅解书来争取缓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驾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前款有同款行为,同时构成其它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拘役期限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相关热点:①定损本人不去会被坑吗②全责方是否有垫付义务③把别人车漆刮了我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