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18年,厦门市交通事故亡人数较前三年(2013年至2015年)同比下降12.4%,2018年实现了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2019年上半年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死亡84人同比下降22.94%。
坚持“大交通”理念 积极推动源头问题解决
强化顶层设计
2013年起,厦门市连续开展三个周期均为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立了由33个部门参与的综合整治机构,研究解决全市交通安全治理体制机制重大问题并建立健全综治体系。综治机构抽调专职人员常驻办公,市委组织部发文明确挂职待遇,各区政府建立了区、街(镇)、居(村)三级交通综治组织架构。
压实责任链条
推动出台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督导的实施意见》及考核细则,把交通安全纳入综治、安全生产考核内容。2017年,市委政法委又牵头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交通事故亡人专项整治,采取定期分析形势、挂牌督办、现场办公等方式,推动党政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市级共挂牌督办街(镇)26个次,对市渣土办、教育局等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17份、督办单13份。
介入交通规划
对接规划、建设等部门,前置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和审查,合理配置交通资源,释放道路通行潜力,共研究解决交通点段372处、落实交通改善299处。
坚持精细精准防范 全力清除交通安全隐患
始终以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特点为导向,预防为先、防范在早,扭住基础问题不松手。
全力治理交通隐患
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把交通安全风险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低等等四个等级进行分类标注管控,并实时跟踪督导问题清理,治理各类交通隐患678处。依托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会同主管部门实时跟踪和回放倒查大型渣土车、客货运、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行驶轨迹,提升常态管控能力。
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
协调市财政、经信等部门,近3年投入资金约6亿,建成投用了交通安全防控工程、信号灯联网联控、高空视频监控、医院学校周边交通改善等项目。积极推动岛外各区政府按标准建设交通示范村居和农村劝导站,延伸推动首批28家大型重点企业劝导站建成投用。
全力整改突出问题
自2016年起建立交通亡人事故“一案双查”机制,既查事故当事责任,也查事故安全管理责任,对内督查警务责任落实到位,对外推动职能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整改人、车、路、管理薄弱环节,2018年以来一案双查246起,整治隐患104处,约谈单位或责任人52场次,向主管部门通报26次。
坚持动静结合管控 探索创新交通勤务模式
积极探索建立“动静结合”+“平台管理”交通勤务模式。
建立“网格+骑警”勤务模式
做精做强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大队指挥室,统一指挥调度,以骑警为动,以网格为静,动静结合、高度协同,骑警主动巡查,提升交通违法抓现率、警情主动发现率,网格警包片包责任,夯实交通管理要素和安全宣导等基层基础工作。
推动警种联动
针对岛外警力少、事故占比高的特点,积极推动市公安局建立岛外派出所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联勤联动加强重点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
严查重点违法
制定全市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差异化目标及考评办法, 2016年至2018年,全市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966万起,其中严重违法行为88.6万起同比上升65%。
实施精准打击
依托交通“大数据”,常态比对醉毒驾失格上路嫌疑车辆信息,分析关联机动车轨迹,定位活动范围,固定视频证据,精准引导一线警力点对点实施打击,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扩大社会震慑效益。2019年上半年共查处曝光醉驾失格9起、毒驾失格4起。
坚持社会多元共治 全力营造文明交通氛围
始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联合各方力量探索破解交通管理难题。
开展交通违法社会化治理探索
对市民一键拍举报12种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奖励,每起有效奖励50元(每台每月封顶1000元),共招募拍客2279人,2018年接收举报53万起,审核通过11万起,累计发放奖金478万余元,通过无处不在的群众监督带动驾驶人养成自律自觉驾驶习惯。
深化行业文明交通提升
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交、出租、网约车等行业携手共建,开展了“绅士车族”文明行车、“礼让斑马线,文明不止步”等行业主题活动。会同主管部门督导企业制定送餐快递电动车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管理,推动企业自律自管。
组建义务交警队
组建了注册队员达2628名的义务交警队,队员涵盖退休民警、机关企事业员工、创业者、家庭妇女等社会各界人员,深入全市各个角落开展交通协勤和宣导活动,成为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被中央宣传部等16个单位联合评选为201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
强化事故救助
早在2009年底,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会同财政、人社、卫生、民政等部门探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立120快速、醫院无缝对接、专家会诊等急救机制,提高危重伤员救治率,打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最后一公里。发放救助金621.8万元,其中抢救费垫付526.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