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的不斷发展和科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交警警务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利用科技强警手段,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依托,积极构建适应新时代城市交通治理的新模式,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本期政策研究以“科技手段在交通工作中的应用、推广及成效”为主题,介绍公安部交管局在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科技应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介绍各地交管部门在科技应用方面的先进经验及成果,整理国外一些国家在交通大数据开发应用方面的经验。
本期专栏选登了2篇文章。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9)中规定,“对实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为《公告》)管理的国产机动车,实车外观形状应与《公告》的机动车照片一致,但装有《公告》允许选装部件的以及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和/或保险杠、更换轮毂等情形的除外”,至此,我国乘用车个性化外观改装走出了第一步。為更好推进该措施的落地,也更好地推进我国汽车改装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周文辉等人分析了群众对乘用车个性化外观改装的需求,梳理了日本、德国两个对乘用车个性化改装管理较为规范国家的管理制度要点,分析了我国放开部分外观改装件后对车辆安全性能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和促进我国汽车改装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通道式查验是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机动车登记和查验工作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改革推进中的瓶颈和难点,安徽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张海洋从工作实际出发,阐述了自己对通道式查验的理解,梳理介绍了“通道式查验”常见的几种模式,最后从工作理念层面对“通道式查验”工作做了提炼升华,鼓励大家不要拘泥于具体形式,而应从规范工作、便民高效的角度,看待登记和查验工作,并将其视作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