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城区交通困境一直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经济要素聚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汽车数量大幅增加,城市交通的困境也随之出现。近年来,在硬件建设和切实加强管理措施方面投入很大。然而,由于新旧城区地理环境的制约,以及新车的迅猛趋势,城市交通的困局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反而进一步加剧。为此,根据区委主要领导的意见,区CPPCC成立了专门的调研组,就如何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困境再次进行了调查研究。鉴于区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对此问题进行了多次调研,形成了系统详实的调研报告,既有现状和原因的分析,又有思路和对策的建议;既有宏观又有长远的考虑,有解决当前具体问题的措施;既有硬件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也有软件的科学管理和文明素质的提高。同时,我们从相关职能部门的调研中了解到,调研报告中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对策措施,在当前工作和今后工作计划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有的还取得了较大进展。因此,CPPCC区长会议认为,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困境的关键是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尽快将多年来取得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的道路交通资源成果。建议区政府加强领导,形成建设和管理的合力机制;要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克服困难,努力消除影响城市交通的消极因素。
一是加快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党和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早在XX年,建设部就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XX年9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转发给建设部、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此后,省市相继出台相应政策,我区《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也出台。因此,建议加快实现速度。
(1)要充分认识到公交优先是我区城市交通的最佳出路。
作为城市交通发展的重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国内外城市交通发展的方向,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节省道路资源、人均尾气排放量低等优势,是解决城市交通困境的最佳途径。
(2)尽快全面编制实施我区公共交通规划。要加快区域内公共交通一体化和我区公共交通一体化。首先,要科学修订公交规划。要在《城乡公共客运专业规划》的基础上,充分调查研究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按照城乡一体化、区域共享的要求,做好《城乡公共交通近期发展规划》的修订工作。公共交通规划应当与城乡总体规划和人口产业分布相协调,统筹城乡发展,与主城区公共交通相衔接,综合考虑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等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与外部交通相衔接,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站点布局、用地规模和规划控制、建设方案、资金筹措方案等。其次,要精心组织规划和实施。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共交通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方面,本着城乡共享的原则,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全覆盖;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力量,积极与之对接,加快与公共交通的融合。(3)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合理设置场站及配套设施,将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确保资金和建设主体落实。要把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住宅区、工业区、开发区和大型公共场所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符合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居住区,应当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相应的站点。在主要交通道路建设中,要同步设置港湾式停靠站,建设配套站台、候车亭等设施,合理设置出租车和小巴停靠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核发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备案时,应当严格审核公共交通设施同步实施情况,对未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或者随意改变设施用途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和验收。加快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实现各种交通工具之间的换乘。其次,要保证公交道路的优先通行。要把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和优先通行交通信号系统建设作为近期建设的重点,通过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单向优先、逆向专用线和交叉路口专用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确保公共交通车辆专用或优先使用道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优先车道和优先交通信号系统的管理,逐步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车道和专用车道的监控系统,对干扰公共交通正常运行的行为,严格执法,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四)切实加大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投入,落实扶持政策。第一,要加大投入。公共交通建设发展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应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重点支持。区财政每年应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向公共交通倾斜。根据财力状况,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用于公共交通场站建设、配套设施和公共交通车辆更新。第二,需要政策支持。向公共交通企业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应当用于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公共交通企业按规定享受养路费和其他交通规费的减免政策。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维修场、首末站、调度中心、交通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免交道路挖掘占用费、绿地占用费和绿化补偿费。第三,保障公交职工权益。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建立与社会效益挂钩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工时制度,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益,坚决杜绝司机和乘客疲劳驾驶。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同时,要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二、研究解决市区四车问题。
原来,市区四车主要指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燃油助力车四类车辆。目前我区有大量的黑摩托车和电瓶车,所以我区交警大队将上述车辆统称为四车。
第一,有大量人力操作的三轮车。目前我区共有营运三轮车940辆,营运牌照无年限。这些三轮车基本都在老城区骑行,严重影响了我区的城市品位和交通秩序。现有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基本都不是车主自己运营,全部承包给农民工,管理难度加大。二是电瓶三轮车日益泛滥。这种型号已经禁止上牌,但在我区仍大量销售。资料显示,目前我区共有2.3万辆电瓶车,近0%为外地人使用,且集中在商业城、果蔬批发市场等市场周边。第三,违法,有恃无恐。在我区火车站和开发区,有一定数量的两轮摩托车从事摩托车非法营运,甚至有增无减。基本上都是外国人在从事非法运营活动。但由于政策允许外地人在我区上摩托车牌照,目前这类车辆都是有牌照的,所以我区交警大队对上述车辆划定外地摩托车禁行区域没有约束力,给管理带来很大困难。根据调查,我们发现城区四车管理还存在一些客观问题,产生这些问题也有客观原因:一是交警部门对四车处罚依据不足。比如四辆车中的黑色摩托车车牌齐全,驾驶证相符,交警部门很难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整治。再比如电瓶车三轮车,根据现行法律已经被列为机动车。作为大部分电瓶车车主,交警部门只能抓住无证驾驶、违反禁行标志等违法行为。但当事人要求在罚款处理后,将三轮车重新投入社会。二是社会保障机制未能及时跟上。残疾人专用车、人力三轮车车主多为贫困人口,部分三轮车车主为失地农民。由于上述弱势群体的能力和收入限制,在政府没有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情况下,他们只能从事商业经营为生。第三,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仍然不发达。在摩托车等经常出入的地区,公共交通往往没有充分延伸。由于公共交通尚未全覆盖,部分人群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出行困难或受原籍交通习惯影响,选择残疾人和摩托车,使得残疾人和摩托车仍有一定市场空。
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快出台政策,适时在市区禁行四车。
1.燃油助力车。早期我区有近4万辆燃油助力车上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燃油助力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然更新和淘汰,目前仍在使用的不到1000辆,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建议区政府在市区禁行燃油助力车,导致现有燃油助力车被强制淘汰。
2.摩托车。从XX年底开始,我区摩托车上牌人口中本地人明显下降,说明我区使用摩托车的人数在减少。有鉴于此,建议区政府扩大摩托车禁行范围,尤其是主城区,不要出现市区黑摩托泛滥的现象。
3.营运三轮车(残疾人)。根据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可采取一次性补偿或补偿与就业安置并行的置换方式。同时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出租车数量,补充城市非公共交通运力,解决替代三轮车的资金问题。不想被替代的,可以分流到临浦、瓜沥等郊区乡镇。
4.电瓶三轮车。根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b72-XX),我区目前使用的所有电瓶三轮车均不符合标准要求,应予以取缔。建议由政府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一方面,对我区生产企业要严格管理,控制源头。另一方面在销售等流通领域进行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市区使用电瓶三轮车的现象。
(二)加强管理,杜绝黑四车非法营运。
建议加强对四车非法营运的联合执法管理。公安交警部门应与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被查扣的车辆不仅要依据运管、交管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还要接受工商、税务部门的处罚,特别是对其无证经营、偷税漏税等行为。,通过没收其生产经营工具,提高其违法成本,达到重罚后不再犯罪的目的。
同时建议区政府协调我区加油站,参照北京的做法,开展断粮行动,停止为驶入市区的违法四车提供燃油。(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补贴标准。整治“四车”问题是一项民心工程,不仅需要新闻媒体营造舆论氛围,更需要普通民众的参与。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四车改造不仅仅是交通问题,更是关系到环境保护和城市形象的大事。
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四车车主多为残疾人、无业(下岗)人员,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现状。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经济补偿和相关经济政策(具体做法参照市)。
(四)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四小汽车改造涉及千家万户,难度较大。工作一定要细致,相关政策一定要有法律依据。什么时候开始,分几个阶段,哪个部门负责,责任要落实。要选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来负责这项工作。
三、切实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
目前,我区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2万辆。据公安交警部门统计,仅市区每天车辆流量就已超过1万辆。统计显示,我区停车位只有1万个左右,其中公共停车位只有1200个左右,平均每辆车只有0.0个停车位。另外,流动过程中的车辆临时停放也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据调查,一方面停车位严重不足,但另一方面,一些停车场仍处于大量闲置状态或被挪作他用。如郊区部分新建停车场利用率低,青儿大厦、三江超市、国贸大厦地下停车库均存在改变用途或改变公共停车场性质的现象。
近年来,相关职能部门也完善了停车设施,建设了几个停车场,但建设步伐仍远远赶不上车辆增加的速度。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无停车位、通道堵塞、相互磕碰碰伤、损坏绿化带等纠纷时有发生。尤其是小区一旦发生火灾等险情,外来救援车辆进不去,里面的车辆出不去,必然导致严重后果。所以居民意见比较多。
为此目的:
(一)恢复已改作他用的原有停车场,使其重新供公众使用。不能只考虑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把停车矛盾推给社会。
(二)在人口密集区、农贸市场和缺乏夜间停车点的非重点路段,设置路边停车位或者设置立体停车库,缓解附近居民夜间停车问题。
(3)规范停车场收费。建议城区周边停车场免费开放,城市中心停车场适当收费,用价格杠杆适当分流部分进城车辆。
(四)旧城区在规划用地时,应避开交通流量大的新建项目,尽可能增加停车场;新城大型项目停车面积与营业用房面积之比至少大于1: 1的,进出口设计交警部门应提前参与。
(5)尽快启动老旧住宅小区停车场改造试点。由于老旧小区没有停车位,小区内道路狭窄,夜间停车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早在几年前,建设部门就已经开始研究解决方案,并根据每个小区的不同情况提出了多项技术方案,其中一些比较成熟,如小区整体改造、绿化带地下停车库、绿化带生态停车场等。但由于拆迁成本过高、居民思想不统一等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实施。建议组织专门力量,选择几个运营难度相对较小的小社区作为试点,确保试点成功,以后再逐一推广试点。
第四,要加强上下学的错时效应。
早晚时段,市区交通最拥堵,通常在早上7: 30到下午4: 30和6: 00之间,尤其是上下班时段。老城区的人民路小学、劲松小学、回澜小学、石翔附属小学、高桥小学、高桥初级中学等学校门口,家长接送车辆排起了长龙,让本已拥挤的交通雪上加霜。为了缓解上下班时段的交通拥堵,区政府几年前就下发通知,要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学校各年级也实行错时离校。但是现在看来效果不是很明显。主要是错时上下班的范围不够广,错时不够开放。建议进一步强化错时上下班的效果,动员更多单位实施错时上下班。大型商场和超市的营业时间必须推迟到上午9点以后。中小学时间提前到4: 30。
五、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教育管理水平。
虽然近年来市民的交通文明意识有所提高,但与创建生活品质区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司机和乘客随意停车、违规掉头、强行超车、超载超速、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现象屡见不鲜。骑车闯红灯、与机动车争道、行人不走人行道、穿越交通障碍也随处可见。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城市交通畅通的重要原因。此外,部分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服从,少数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仅不带头遵守交通规则,还经常违章,对我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教育和管理是实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关键。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和改革交通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加强重点复杂路段交通的引导、管控和整治,严格纠正和处罚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强交通高峰时段重点路口的管控,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要严格执行大型公共建筑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及早治理城市交通环境。其次,要加强道路交通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交通宣传工作,让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公民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可以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曝光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车、物,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劝诫教育,增强交通宣传教育效果。三要加强交通管理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交警的能力素质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员力量,特别是城区交警中队的警力,为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提供人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