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和朋友成立了一家公司,我持股12%。当时所有的手续都是我朋友办的。在工商局注册时,写明了公司的股份分配比例。但是,因为当时我不在,所以我的朋友代替我签了名。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会受到法律保护吗?我查了工商登记的股东和出资情况,并与原件进行了查阅。
一年前,我和朋友成立了一家公司,我持股12%。当时所有的手续都是我朋友办的。在工商局注册时,写明了公司的股份分配比例。但是,因为当时我不在,所以我的朋友代替我签了名。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会受到法律保护吗?我查过工商登记的股东和出资情况,和当初讨论的一致。请问要不要再签一次协议(签股东协议的时候我不在,是我朋友代替我签的名)?还有一个问题是,我们要增资,是不是要按比例缴纳?
回答
你可以委托律师在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查询你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看股东出资和登记情况。如果是双方约定,你的股东身份是合法的;否则,你得小心翼翼地和你的朋友谈判。公司的工商注册档案必须要律师调查。
你说的这在法律上是公司设立的程序瑕疵。一般来说,只要你的股东身份在工商登记的公司章程中得到确认,并且你在公司中实际履行股东职责,享有股东权益,法律实际上就可以承认你的股东身份,当然也可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当然,既然你有此顾虑,可能是公司股东间存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