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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卫生安全整改措施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卫生安全整改措施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市建立健全扎实有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针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再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重要工业品、农产品不按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制售短时间内形成高压态势。切实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缔一批工业产品制假窝点(责任单位:食品司),吊销一批不能持续保持必要条件的食品及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责任单位:质监司、食品司);查处一批不合格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检查组);排查移交一批安全产品区域性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责任单位:监管部门、检查组);曝光一批制造和劣质企业黑名单(责任单位:法规部),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秀企业(责任单位:品控部);宣传一批质量安全监管先进典型(责任单位:法规司)。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向社会各界展示质检部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心和能力,树立产品形象,切实维护产品质量信誉,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主要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和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保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燃气具、农资、农机、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品;絮用纤维制品、压力容器、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专用设备。

关键环节:生产加工源头、仓储和商业使用。

重点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市集贸市场周边区域、辐射面广、质量问题多的区域、集聚区。其中蓝山地条钢、祁阳、宁远、蓝山的烟花爆竹都是省局挂牌整治的重点。

三。工作任务

1.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不保证必要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善生产条件;加强食品原料加工小作坊基础条件改造,帮助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小作坊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制区域销售,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对食品生产集中、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组织开展强制检查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其产品上加贴QS标志;所有小作坊都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杜绝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遏制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市及以下乡镇、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种食品的生产加工。

2、消费品等工业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家用电器等关系人体健康安全的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的行为,大力开展整治。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认证要求、生产所用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制售假货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证生产销售产品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集中产区和专业市,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地区,假冒伪劣严重的地区;加大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率;到今年年底,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燃气具、农资、农机、危险化学品等10大类产品全部建立了质量档案;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杜绝;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重点地区重大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得到消除。

3.絮状纤维产品的专项整治。以集团采购的高校新生床上用品、救灾、扶贫、国产絮状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等重点产品为重点,以寄宿制大学宿舍、医院等集团采购单位、向高校或民政部门供货的企业等重点单位为重点,以过去生产劣质絮状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制品等重点地区或场所为重点, 严厉打击国产植绒纤维产品使用禁用或限用原料、以非国产植绒纤维产品冒充国产植绒纤维产品、团购者未依法履行验收义务、违禁原料流入再加工纤维、加工中脱色漂白、未按规定标注警示或其他化学标签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棉花掺假行为。

4.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企业、领域、企业和设备的治理。要按照严格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管理台账,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实行动态管理。整改一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治理一批事故隐患,督促企业逐一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查封或没收,违法行为要逐一立案严肃查处。

区域性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一是重点整治假冒伪劣产品屡打不绝的地区;二是集中整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三是重点整治敏感易发问题产品生产加工区域,旨在彻底解决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以区域整治为抓手,组织力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着力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实现长治久安,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

6.扶优扶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扶优扶强工作力度,做到打扶结合,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创建中国名牌、国家免检、湖南名牌等名优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对这些企业,要主动帮助他们打击假冒、侵权和违法行为,作为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保护对象,及时组织名优产品质量展示报告,引导社会消费。

四。组织领导

集中行动由市局组织,各县局实施。市局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吴启旺任组长,何建民任副组长,、、凯、任副组长,市局监管处、食品安全处、专项处、法规处、品控处、计量处、会计处、办公室、稽查支队及市直相关技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相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科。监管处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事务、材料汇总、与省局、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事项的衔接、消费品等工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絮状纤维产品客观安全、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行动的部署、监督、检查和验收,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公告、执法打假的管理和指导、相应的宣传工作。食品安全部门负责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监督、检查和验收,并配合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特种设备处负责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监督、检查和验收,并配合相应的宣传工作;法律部负责执法打假的整体宣传策划、组织实施和法律咨询服务;财政部门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经费保障;办公室负责集中组织整改行动的信息收集、汇总、使用和后勤保障;市稽查支队负责全市大案要案的查处和市局打假宣传的配合;市政府直属相关技术机构负责集中整治行动阶段的样品检测和技术支持。各县局要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机构,做好集中整治劝返的组织领导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实施步骤

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历时5个月,12月底结束。它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10月上半月)。根据市局会议精神和总体方案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同时,各县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市局相关部门将根据总体分工要求,尽快拿出专项整治的五个具体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是集中行动阶段(月中到月底)。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市局组织实施、县局具体实施的要求,上下结合,统一联动,切实抓好五项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掀起打击假货、治理劣货的新高潮。市局将适时派出督导工作组到基层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市局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全市集中整治调度会,全面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下一步工作思路。调度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各县局落实市局相关方案的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本地实施意见;二是各县局在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的工作及下一步宣传部署;三是各县局在实施集中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四,是有价值的信息,可供省局、市政府参考。

第三阶段是监督检查阶段(月初至月末)。市局相关处室根据各相关方案分工要求,结合市局督导工作安排,密切与各督导组联系,统筹安排、协调全市督导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自专项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好的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防止集中整改走过场。

第四阶段是总结验收阶段(月初至月中)。对集中整治工作不进行评估,但组织验收。对工作做得好的县局、市局进行表彰,对工作做得差的县避免通报批评。各县局也将对集中整治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组织回访,防止死灰复燃,并在几个月前将集中整改情况和各项专项整改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市局。由市局汇总上报市政府和省局。

不及物动词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局要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督促落实。尽快按照市局的总体要求,采取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措施,进一步明确本地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本地集中活动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同时,要将整个活动方案上报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有效开展工作。

2.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实效。第一,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改革传统工作方式,尽快适应重心下移前移的工作方式,敢于开创新思路、新局面。第二,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对于个别案件,要进行精准打击,一网打尽;对发现的假冒伪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如果发现获证企业弄虚作假,应当吊销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强烈建议吊销相关许可证。3.要查处大案要案,认真落实“五不放过”原则,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是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的联合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的机制,坚决遏制假冒伪劣和违法行为。五是要加大监督抽查的频率和力度。各县要紧盯重点产品,突出安全指标,加大抽查覆盖面、频次和比例,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对抽查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3.做好宣传工作,服务大局。集中整治阶段的宣传由市局统一组织策划。全城一个声音下棋。坚持“源源不断”的宣传模式。每个月市内各大媒体都要有质监部门执法检查、服务企业、打击假货的身影和声音。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曝光、重要问题深度报道、名优产品展示等方式,把“做”和“说”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消费,鼓励先进产品,体现质量监督服务社会。各县局也要根据市局统一宣传计划的要求,在当地媒体进行有效宣传。在整个集中整治阶段,每个月市局和各县局的检查组要为市局领导带队打假宣传提供-窝点。这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大局。

4、监督检查,强化责任。集中整改阶段,市局将派出工作组到一线进行现场指导、督导和督办,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加强与各县局的协调联系,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切实组织好当月各县整改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做得好的,市局给予表扬;如果工作做得不好,甚至会发生重大问题,特别是被媒体曝光的县,市局在市场上会严厉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县局要加强集中整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通过各种媒体将我们的工作、声音、数字准确有效地传递给社会和各级领导,如实反映自己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市局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写专项整治行动简报,随时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县局报送和通报当地工作进展情况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情况。要求县局、市局相关部门信息联络员每月通报一次集中整治工作动态信息,随时报送重要信息和典型案例,每月向督查科和办公室提供至少3条具有较高新闻价值的信息。

整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综治活动工作方法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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