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广告”是影响城市容貌的顽疾,不仅污染城市环境,也损害城市文明形象。虽然我区城管执法部门、城市园林、公安部门、街道办采取了多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野广告”问题依然存在。近期,尤其是城中村、背街小巷张贴、涂写“野广告”现象较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大“野广告”清理查处力度,维护城市整体形象,以更加优美的市容市貌迎接建国周年庆典,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区决定自7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连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野广告”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工作计划,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野广告”、“牛皮癣”问题,全面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使我区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确保专项治理活动结束时,全区所有建(构)筑物立面墙面、公共设施、地面的各类“野广告”基本消除,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二,组织
三。补救内容
在一、二、三级公路两侧建筑物、背街小巷、城中村犄角旮旯、市政服务、供电、通讯、交通、广告等设施和地面张贴、涂写的各类“野广告”,以及散发各类“野广告”的行为。
四。补救措施
(一)区城管执法局要做好沿街所有建(构)筑物及其他载体的拍照取证工作,乱涂乱画、乱张贴“野广告”的联系电话,及时将号码输入恶意信号追号系统进行强制追号。
(二)区城管执法局要将“野广告”专项治理与日常执法管控工作相结合,发现散发卡片传单、各类招商引资、招工、招聘、招生降价促销、提供家政服务、中介服务、出售房屋、出租、转让、索租买等商业类“野广告”违法行为。,并立即制止他们,没收非法物品。同时,根据卡片,有必要
(3)区市容园林局要加强与城管执法局的联系配合,特别是要努力巩固“野广告”治理成果,充分发挥辖区保洁员一线监督举报作用,防止各类“野广告”现象反弹,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一线保洁员举报时,各街道办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移交给区市容园林局,区市容园林局将举报信息提供给区城管执法局。
(4)区市容园林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应组织保洁员在每天早晨前清除“野广告”。工作中要重点在全区道路及人行道、公交车站、商场、超市周边的各类建(构)筑物的立面、地面、墙面、行道树上粘贴、喷涂“野广告”,每天检查清理。“野广告”去除后的效果应与原色调保持一致,不允许随意遮盖,最大限度保持原貌。
(五)各街道办事处要继续加大对沿街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检查力度,督促单位和个人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和楼层上的“野广告”。对不履行职责、不消除“野广告”的,将相关情况上报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中村、喇叭口、社区“野广告”的清理工作。对于在这些区域的墙体、楼外、居民楼道等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喷涂各类“野广告”的行为,要发动群众监督,组织力量及时清除。
(7)各街道办事处应督促本辖区城市公共设施产权单位清除公共设施(邮电、媒体、供水、供电、环卫、交通、雕塑、城市消防栓、公共休闲座椅)上的“野广告”。
(8)区城管执法局要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四队,加大夜查力度,主动受理各类假证、假文凭、假机动车号牌、高利贷、非法行医、出售和回收各类非法物品、走私物品、男女高薪公关、情感陪护等违法犯罪线索。由社会各界提供,追根溯源,全力侦破,力争根除一个。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区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四城联创”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根据本部门、本辖区管理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国庆节前取得重大成效。
(2)加强沟通,形成合力。“野广告”专项治理涉及单位多,综合性强。区城管执法局、市园林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力争通过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杜绝各类“野广告”违法行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督导,确保实效。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要每半月向区“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有治理重点和详细数据)。各区“野广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检查督促,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10月中旬,区“野广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届时,对整改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将在全区进行通报表扬;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追究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