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现在起,集中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三个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动员大批干部群众,集中力量对全区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全区农村面貌在短时间内有明显改观。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由短期突击整治向长期经常性管理转变,努力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1)村庄环境卫生改造。全面清理村内外垃圾,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完善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实施绿化亮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道路环境卫生整治。清理乡道、村道沿线垃圾杂物,整治道路两侧私放、乱停乱放现象,修复道路设施不全,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改善峪口的环境卫生。沿山清理24个峪口内外垃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沣河、浐河、浐河、蛟河内外垃圾,拆除沿岸搭建的建筑物,取缔一切非法采砂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农村和街道站环境卫生改造。清理街巷垃圾,落实临街门店“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店外经营、乱建设、乱停乱放现象,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补救标准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村内外无乱丢柴草、建筑材料、乱倒垃圾、污水飞溅、牲畜乱跑等现象。主干道和支路两侧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白色污染,无未及时收运的垃圾。
2.美化标准。沿街建筑干净整洁,没有破旧的黑板报、露天栏、报栏。空庄空庭院无垃圾和空庄空庭院及杂物,四周建有围墙。村里无私、乱建、乱放、乱停、乱依赖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