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委办[]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协作,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高压态势,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县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提高消费者对假货的识别和维权能力,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形成自我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为重点,以产品生产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案件多发地为重点,以新闻出版、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为重点,以图书、音像、软件、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遏制大规模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全力净化市场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态势,确保取得实效。具体任务划分如下:
一是由工商局牵头,公安、质监、烟草等部门配合,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案件,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管理者的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二是由科技局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对全县专利领域进行普查,加大对专利领域重复、群体、恶意侵权、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由文体局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四是由农业局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从种子生产源头加强侵权假冒治理,强化品种真伪鉴别,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依法查处滥用、冒用和伪造登记证书、产品名称和农产品专用标志的案件。
五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扰乱药品管理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会同质监部门做好饮用水、小吃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打击无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六是物价局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乱涨价等违法行为。
七是全县各级政府机关要对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购买的正版软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时间表
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和部署阶段。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广泛宣传、充分动员、周密部署专项行动。
(2)组织实施阶段。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乡镇要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点检查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3)总结验收阶段。相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整体工作进行督导,并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大案要案的督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局局长兼任,负责处理和协调日常事务。
(2)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关部门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书写标语、散发传单、悬挂横幅、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宣传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播电视台要全程跟踪这项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及时予以曝光,震慑犯罪分子,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科技、工商、质监、文体、物价、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单位要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日常工作有效衔接起来,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管领域做好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各检查组要定期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改情况。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督查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信息统计、进展通报等工作。
(5)密切合作,加大司法打击力度。此次专项行动量大面广,公安局要派出精干力量配合各行动组,及时审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坚决打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和犯罪分子,适时组织集中办理活动。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和配合,防止有案不发、以罚代刑。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院、法院做好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判工作。
(六)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要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12330”、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侵权盗版热线“12390”、产品质量投诉热线“1236”的积极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七)防微杜渐,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从源头上治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严把关口,减少和杜绝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