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开展“食盐安全村”活动的重要意义
盐是群众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是人体所需碘(硒)的载体。食盐加碘是“一盐防三病(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的重要措施,关系到人民健康、经济发展和全民素质提高。我市是碘缺乏严重地区,碘缺乏环境人口373万人,千阳、陇县、凤翔、麟游、太白、凤县等县13.7万人缺硒。确保城乡居民食用合格的碘(硒)盐,防止碘(硒)缺乏,是我市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开展“食盐安全村”活动,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农村食盐安全形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具体体现,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做好“食盐安全村”创建工作,对于建立食盐安全新秩序,实现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保障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大力推进,确保创建活动收到实效,为建设官田副中心、构建和谐新都创造良好环境。
二、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标准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政府主导、盐业推动、农村实施、群众参与”,全面夯实基础,加强宣传引导,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用盐安全,消除碘缺乏危害,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从今年开始,全市各县区每年将有2%的行政村创建为“食盐安全村”,通过4年左右的努力,全市实现省要求的“食盐安全村”全覆盖和农村合格碘(硒)盐标准化供应网络达标,构建我市食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基本框架。
(3)建立标准:
1.组织健全。村级自治组织重视食盐安全,有组织,有宣传标语(宣传栏),食盐法律法规和碘盐知识普及;联络官负责处理创建事务,食盐安全公约发放到户。
2.宣传教育到位。村级自治组织负责食盐安全教育的实施,利用会议、广播、标语、黑板报、公告栏等方式宣传食盐专营政策和“一盐防三病”知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村干部、学生和家庭对碘盐和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以上。
3.健全的销售渠道。村级自治组织协助盐业企业在本村建立碘(硒)盐供应点,规范供应渠道,实现“三统一(标识、配送、价格)”,实现持证经营,满足“布局合理、购买方便、储存安全、服务到位”的基本要求。
4.吃合格的碘盐。“食盐安全村”居民合格碘(硒)盐食用率达到100%;村内餐馆、学校、食堂合格碘(硒)盐食用率达到100%;食品加工用盐和畜牧用碘盐,进货渠道合法;村里无私用盐,村民不买卖私盐,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盐业违法行为。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各县区要对创建“食盐平安村”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选定实施对象,制定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2)组织实施阶段。从今年年初到今年年底,将用4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食盐安全村”的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宣传食盐专营法律法规、盐业科普知识,调动人民群众创建村庄的积极性。县、乡、村逐级签订创建责任书,村组与村民签订食盐安全公约,夯实创建责任;完善食盐供应网络,建立标准化食盐供应点,方便群众购盐;组织入户走访活动,按照“发送一份食盐加碘科学宣传材料,签订一份食盐安全公约,对群众灶台上的食用盐质量进行一次检测”的基本要求,认真走访创建村每一户,了解食用盐情况。切实纠正农村食盐不安全行为,打击非法食盐倒卖活动,保障群众用盐安全。
(3)检查验收阶段。从今年开始,每年12月中旬前,当年创建的村提出申请,乡镇政府进行初审,报县/区创建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的村庄创建工作进入持续巩固阶段,达不到标准的村庄要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进行整改,直至达标。除了每年例行的监督检查外,市盐务局还将在年底前对各县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省级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食盐安全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加强我市食盐市场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创建“食盐安全村”作为一项惠民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在组织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要全力宣传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采取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食盐安全村”的重要意义。碘(硒)缺乏疾病危害和科学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3)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配合,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盐业部门要切实履行食盐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加强食盐运输、储存、配送和网络建设,保障市场供应,严厉打击食盐走私,净化全市食盐市场,确保食盐安全;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涉盐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盐犯罪;工商质检部门要做好食盐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监管工作,确保群众用盐安全;药监部门要将“食盐安全村”创建纳入“食品安全村”建设规划,同步推进;卫生和地方病防治部门要根据职责积极组织力量参与“食盐安全村”建设。
(4)严格标准,扎实推进。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大力推进,务求实效。要规范工作程序,做好节点控制,真正做到科学、按标准创建。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工作成果,确保“食盐安全村”创建取得实效,确保食盐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用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