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协议,隐名出资人(甲方):张X,隐名出资人(乙方):王X、赵X,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对XX有限公司全额出资,乙方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资料上登记为名义股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市XX路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000,000.00元(即隐名股东协议)
隐蔽投资人(甲方):张x
著名投资人(乙方):王X、赵X。
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对XX有限公司全额出资,乙方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资料中登记为名义股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市XX路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000,000元(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的名义股东王X、赵X认缴的人民币0,000元),均为甲方实缴,乙方未认缴。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隐名股东的权利,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隐名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000,000.00元,全部由甲方实缴,甲方的出资已于2006年3月10日前全部到位;甲方以货币出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人为甲方张x。
2.甲方实际出资在乙方名下,乙方是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的显要股东。基本信息如下:
x,男,出生于,身份证号:
x,男,出生于,身份证号:
3.XX市XX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
4.XX有限公司隐性投资者和显性股东的具体责任和权利:
、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