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为确保第号贷款合同的履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财产抵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清单》所列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地产抵押的财产权。
1.房地产位于
2.土地名称
3.接触面积
4.土地使用期限
。土地资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建筑面积
9.共有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 .房屋预售和销售合同编号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抵押
1.抵押一块土地的四个边界
2.抵押土地面积
3.抵押土地的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分
。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的总评估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第四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大写)_ _ _ _ _ _ _ _ _ _元,贷款期限自_ _ _ _ _ _ _年月日起
第五条甲方保证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应将抵押财产的权属证书交付乙方,抵押期间,乙方应保管抵押财产的权属证书。
甲方将以所购买的期房作为抵押,并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及抵押登记证明移交给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房屋所有权证应交由乙方管理。
第七条抵押担保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其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应对抵押期间的抵押财产进行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文件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的保险范围丧失,或因第三方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在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取消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在30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办理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抵押土地上修建其他附着物;如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固定附着物,该固定附着物将一并抵押。乙方同意预售甲方在甲方抵押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预售房屋的面积限于建筑平方米。甲方应将预售的房地产权利列出清单,并提交乙方备案。乙方有权阻止甲方继续预售该房屋。
第十八条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以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的义务或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导致乙方贷款债权下降空,或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合同等。
第二十条甲方因隐瞒共有、纠纷、查封、扣押或抵押权的存在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乙方有权直接动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抵付上述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担保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接受违反本合同的强制执行;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所有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_ _ _ _ _ _ _份。
甲方(盖章):_ _ _ _ _ _乙方(盖章):_ _ _ _ _ _ _
代表(签名):_ _ _ _ _ _代表(签名):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