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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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贷款人):交通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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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规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解释:
(1)期房——指尚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在支付定金或预付款后,抵押人已与房地产中介签订购房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购买该商品房的权利。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交付定金后,抵押人已与房地产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依法取得购买该商品房的权利。
2.抵押贷款:
该抵押物由抵押人向(房产中介)购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平方米销售价格为人民币,共计人民币。抵押人已于、、、、、与房地产中介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已与抵押权人办理了相应的抵押手续。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抵押人授权房地产中介向抵押权人发送《房屋竣工函》,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到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由抵押权人管理。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未能领取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追索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的声明和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抵押人合法拥有并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和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为抵押物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未被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财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售、转让、赠与、管理、再抵押、重大修改或补充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4.抵押人在此确认抵押权人享有以下权利:在抵押人还清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权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抵押人同意。
5.上述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期限内真实有效。
三。担保品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财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应负责保护和管理使用过的财产,并按时支付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抵押财产,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财产的保险手续。保险金额不得等于抵押物的总价值,保险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贷款还清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果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所有费用及利息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
3.抵押物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拒绝依法赔偿或者赔偿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物予以弥补,否则抵押人必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动词 (verb的缩写)抵押的解除
抵押人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前,应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全部款项,抵押权人应将掌管的有关证件和文件交还抵押人。
不及物动词抵押权的行使
1.根据《借款合同》第十一条,抵押人违约时,抵押权人发出书面通知清偿欠款六十日后,抵押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拍卖、出售和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所得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有余额,将返还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的,抵押人应当继续清偿不足部分,直至全部清偿。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除上述抵押处理方式以外的其他合法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和其他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本协议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抵押权人:
签署日期:代表:
见证律师:签名日期:
见证日期:
签名地点:
本协议一式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