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
买家:
第一条销售者依法销售符合下列条件的旧机动车:
所有者姓名:
号码牌:
品牌型号:
首次注册日期:
发动机号:
帧号:
维修费的有效期是从2001年4月27日到2000年9月30日。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200年6月。
行驶公里数:2万公里。
车辆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
第二条汽车付款和汽车检验
汽车11万元(不含税);壹拾壹万元整。
买方应于2000年9月1日在买方住所与卖方当面验车并核实相关文件,并自验车之日起以现金形式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允许车辆过户的30天内协助买方完成车辆过户及登记手续。车辆过户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方承担。
相关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完税证、车辆年检证、养路费缴纳证、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正副本、燃气转换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团体会员卡、保险单。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保证其对所售车辆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依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无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车验收并核实相关文件,按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到车款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
买受人应持有效证件向出卖人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
6.车辆交付使用后,因车辆使用而产生的问题(包括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养路费及相关罚款),由使用人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第三方主张对车辆的权利并有确凿证据,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所有损失。
2.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每日按车价的2%出价。
支付准违约金。
3.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在30日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车辆在30天内不能过户或登记,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自车辆交付之日起,车辆的所有产权归买方所有。
相关合同范本、房屋买卖合同、软件买卖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停车库买卖合同、钢材买卖合同、木材买卖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卖方(盖章)买方(盖章):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