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
买方: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
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和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品牌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按下列第()项执行:
(1)根据国家标准;(2)没有国家标准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没有国家或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无此标准,或虽有此标准,买方
如有特殊要求,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技术要求执行。
(合同中必须写明要执行的标准的代码、编号和名称。合同中应规定成套产品。
设定配件的质量要求;对于某些必须安装投产才能发现内部质量缺陷的产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规定,合同中应明确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质量产品的抽样检验,在合同中
标明拟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样方法及比例;技术条件商定后,如需封存样品,应由有关各方共同完成。
双方共同盖章并分别保存,作为检验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国家或主管部门对计量方法有规定的,以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或者国家当局。
没有规定的,由双方约定。如有必要,机电设备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与主机配套的辅助设备,附后。
零件、配套产品、消耗性备件、附件和安装维修工具等。应规定成套产品。
供货范围,并提出完整的供货清单。)
3。正负尾差、合理增减条款、产品数量在途自然减少(增加)的规定和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材料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适用技术规定;国家和业务总监
部门没有技术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的包装,除国家规定由甲方提供的外,应由
乙方负责供货。可多次使用的包装物,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
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约定包装物回收的方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成本,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另行收费。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双方在合同中协商。
包装费用超过原标准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包装费低于原标准的,相应降低。
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和到达地点(包括专线和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交付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乙方发货(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发货方式的,按规定方式执行;交货没有规定。
措施,按甲乙双方协议执行);
(2)乙方为运输代理人(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
工具);
(3)甲方自行携带。
3。运输方式: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到达地点和接收单位(或接收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如甲方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或季)前四十天。
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制月度车(船)需求计划;如果甲方必须派人护送,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设置;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运输部门办理产品运输和装卸的交换手续,并做好记录,双
甲方应签字明确甲、乙、交通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交付(交货)期限
(代甲方交付或装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装运产品时船务部出具的盖章日期为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规定了甲方自有产品的交货日期,乙方应按合同通知。
以交货日期为准。乙方的交货通知应给予甲方必要的运输时间,实际交货或交货日期应提前。
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延迟交货或交货。)
第六条产品价格结算和货款支付
1。产品价格以下列第()项为准:
(一)按照国家价格;
(二)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未定价的产品,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为准;
(3)对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产品的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
应执行双方的商业定价。
(对于国家价格,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交货期限内,如果国家调整价格,则采用交货时的价格。
网格执行。逾期交付的,如遇涨价,按原价执行;如果价格下降,应适用新的价格。逾期交货
或逾期付款,如遇涨价,按新价格执行;如果价格下降,则按原价执行。由于延迟付款
但调整后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收款结算金额中冲抵。浮动价格总和
协商价格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结算:结算产品货款、实际运杂费和其他费用,根据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
(如果通过托收承付的方式付款,合同应注明单据检查付款或检查付款。检验付款承诺期1
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发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者
如检验期延长,应在托收凭证中注明,银行应按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1。受理时间;2。接受方式;3。验收标准;4。谁负责验收?
和测试;5。验收发生争议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验收时,如甲方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格,应
在_ 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妥善保管;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不合格款项。
付款的相同部分。
2。如果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将被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
3。如因使用、储存和维护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收到买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双方另有约定或约定的除外)
)负责处理,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写明合同号、运单号、车辆或船只、交货日期和到达日期;解释
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标志、品牌、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编号,
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条件和检验证书;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当
双方约定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交付部分货款的_ _%(一般产品范围为1
-5%,特殊产品范围为10-30%)。
2。如果乙方交付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如果甲方同意获利。
用,应该按质论价;如甲方不能使用,乙方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负责更换或维修。
并承担维修、换货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维修或更换,则视为交货失败。
处理。
3。如果乙方的产品包装与合同不符,必须修理或重新包装,乙方应负责修理或重新包装。
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如甲方不要求修理或重新包装但要求赔偿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不合格包装低于合格包装的价值部分。如果货物因包装不符而损坏或丢失,
乙方应负责赔偿。
4。如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部分逾期付款。
计算并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超额交货以及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对于订购产品,甲方在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维修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当而产生的费用。
损失由乙方承担..
6。如果产品交付给错误的目的地或收货人,乙方应负责将产品交付给合同中规定的目的地或收货人。
甲方还应承担甲方支付的所有实际费用和迟交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
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增加的费用。
7。如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收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的自筹资金
甲方可以拒绝收货。如有延迟交货,乙方应在交货前与甲方协商。如果甲方仍然需要,乙方应
按数量付费,逾期交付负责;如甲方不再需要,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
,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支付退货价款的_ _%(一般产品的幅度为1-5%,
特殊产品范围为10-30%)。
2。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或包装材料,交货日期不计算在内。
延期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并按延期交货付款计算。
延迟交货的违约赔偿金;如果不能提供,会中途退回。
3。如甲方未能在供应商通知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则提交中国人民银行。
延期付款条款按逾期交货部分的总付款额计算,并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承担
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和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
违约赔偿金。
5。如甲方违反合同拒绝提货,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交通部门的罚款。
6。如甲方填错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向乙方提出错误异议,甲方应承担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失落。
第11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维护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明确规定。
上任后十日内,按照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是,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留。
或者扣除货款来抵消。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同意由_ _ _ 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在本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也未达成协议。
书面仲裁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将于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月_ _ _日生效
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相同。
同等效果。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一式份,分发给甲方和乙方
双方主管部门和银行(如有公证或认证,应送公证或认证机构)……其他单位各执一份。
买方(甲方):_ _ _ _(公章)
代表人:_ _ _ _ _ _ _(盖章)
地址:_ _ _ _ _
开户银行:_ _ _ _
账号:_ _ _ _
电话:_ _ _ _ _
供应商(乙方)_ _ _ _ _ _ _(公章)
代表人:_ _ _ _ _ _ _(盖章)
地址:_ _ _ _ _
开户银行:_ _ _ _
账号:_ _ _ _
电话:_ _ _ _ _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发行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