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位名称: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答辩人姓名:
地址:
审查请求:
事实和理由:
附件:
申请人盖章(签字)商标代理机构盖章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
★本申请书复印件。
描述:
1.本表是当事人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的申请书。申请人只需按照本申请文件样式的要求撰写申请即可,不受本文件样式篇幅的限制。
2.申请人根据本文件样式提交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应当打印、印刷或者用钢笔、毛笔书写。
3.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写明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要求。申请人申请对部分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复审的,应当在《复审请求书》中写明。
4.申请人在说明“事实和理由”时,应当说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还应当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来源以及需要证明的具体事实。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