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包括区号):
传真(包括区号):
代理机构名称:
商标名称:
类别:
原始申请号:
原始申请日期:
商品/服务的撤回:
申请人盖章(签字):代理机构盖章:代理人签字:
注意:
1.如果没有委托代理机构,则不需要填写代理项目。
2.撤回共有商标的,由代表人提出申请,视为已获得其他共有人的授权。
3.提取部分商品,填写“商品/服务提取”栏。不需要填写所有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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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包括区号):
传真(包括区号):
代理机构名称:
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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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申请日期:
商品/服务的撤回:
申请人盖章(签字):代理机构盖章:代理人签字:
注意:
1.如果没有委托代理机构,则不需要填写代理项目。
2.撤回共有商标的,由代表人提出申请,视为已获得其他共有人的授权。
3.提取部分商品,填写“商品/服务提取”栏。不需要填写所有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