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受托人:
委托人是该国家/地区的公民/法人,我们特此委托上述委托人对商标号进行如下“√”审查: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案商标异议复审案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案件;注册商标纠纷案件的审理
受托人代理上述评审事项的权限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规定的与本案有关的评审活动。客户的特别声明包括以下权利:
①承认对方的审核请求。
②放弃或更改审查请求。
③撤销商标复审申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日
附:
商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描述:
1.《商标评审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后方可生效。
2.被授权的商标审查代理机构权限是没有特别说明的一般代理机构,即不包括商标代理组织代为认可对方的审查要求①;②放弃或变更审查请求;③撤销商标复审申请。如果包含上述一项或多项权利,则应在指定的空框中填写上述权利对应的序号;否则,视为不包括上述权利。
3.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相关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栏,并在委托人签名盖章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
4.商标评审代理机构权限变更或者商标代理关系解除的,委托人应当书面告知商标评审委员会。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委托人留存,一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