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
出租人:
1.出租人出租_ _ _ _辆车给承租人使用,车号为:
二。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每辆车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结算一次。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使用的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方租用的汽车仅用于_ _ _ _ _ _ _ _ _ _。只有承租人有调度权,出租人的司机负责驾驶安全和技术操作。
5.承租人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退租期间车辆损坏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恢复期间收取租金。因出租方指派的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任何损坏,由出租方承担。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的,承租人不承担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承担相当于日租金的违约金。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将按照非运输期租金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否则,每逾期一天,加付一天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签名时间:
签约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