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日期:
卖方:合同号:AHB-
2006-01-
合同内容
合同
总金额(人民币)
合同附件
量
招标代理
服务费(人民币)
储备票据
合计金额(大写)(币种:人民币)
鉴于招标人对临床所需药品进行了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已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特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清单(见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议价)品种(见中标通知书(议价)品种);合同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及前附表(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2006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一览表。
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有效采购期内(YY、YY、YY、YY、YY、YY、YY、YY、YY、YY)采购的药品品牌、价格和服务,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统一形成相应的药品中标候选人名单时自动中止。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量合同为准。
买方只能购买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没有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其他品种代替已成交的品种。
卖方应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果卖方未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今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本合同中的“见”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招标办公室、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盖章后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公室获得,招标办公室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户:账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