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需求方:
为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保证需求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1.名称:成品木;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含%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数量(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交货规格34 940131307130176221 结算规格32 9013317041261621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四、木材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材料要求:树种:杨树;起源。
2.木头要硬,要白,木头不能太松。
3.木材中不允许有开裂、水烂、死节、大节、蓝变、心材、虫洞、斜纹、边皮、变形、弯曲。
4.木材的规格和尺寸不得有负公差,厚度不得超过正公差。
木材允许小色差、10度以下小接头、11度以下小斜纹;
6.木材的湿度在1度左右,正负公差不超过3度。
5.包装标准:按不同规格捆绑。包装带应紧密整齐地包在木材两端,木材在装卸过程中不得脱落和散落。包裹不定价也不退货。
不及物动词交货地点:买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式:买方应根据上述第4条和第5条所述的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并在收到货物后20天内通知供应商对发现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材进行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后20天内结算。买方将根据通过验收的货物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对于不匹配的产品,有补充表格的进行结算,否则不进行结算,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九。双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不能交货,应按不能交货的货物总价值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
2.如果供方延迟交货(宽限期为6天),供方应按总货款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买方生产的产品迟交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供方还应予以赔偿。
3.如需方未能及时支付货款,需方应按逾期部分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X.争议解决: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XI。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应商(盖章):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