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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石采购协议,铁矿石采购合同

矿石采购协议,铁矿石采购合同

合同号: _ _ _ _ _ _ _

甲方(买方):_ _ _ _ _ _ _

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标题:_ _ _ _ _ _ _ _ _

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邮寄地址: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联系人: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传真:_ _ _ _ _ _ _ _

账号:_ _ _ _ _ _ _ _

电子邮件地址:_ _ _ _ _ _ _ _

乙方(卖方):_ _ _ _ _ _ _

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标题:_ _ _ _ _ _ _ _ _

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邮寄地址: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联系人: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传真:_ _ _ _ _ _ _ _

账号:_ _ _ _ _ _ _ _

电子邮件地址:_ _ _ _ _ _ _ _

鉴于甲方(买方)需要同意购买_ _ _ _ _ _ _货物,乙方(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销售标的

1.产品名称、品种、规格:_ _ _ _ _ _ _(注明产品品牌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按下列项目(_ _ _ _ _ _ _)执行:

(1)根据国家标准;

(2)按部颁标准;

(3)根据企业标准;

(4)如有特殊要求,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_ _ _ _ _ _ _ _。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或者国家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双方约定。

3.产品交付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增减条款、在途自然减少(增加)的规定和计算方法: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条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在保证商品储运安全的前提下,在满足运输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能力。

2.如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因防护措施不当造成产品腐蚀,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包装完整、原件数量不足或规格品种不一致,乙方应在甲方查询后解决。

4.包装箱上应附有完整的维护和操作说明。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 _ _ _ _ _ _)种方式:

(1)如果交付,乙方应将货物交付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位置

(2)如需托运,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方式,向运输部门提交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护送(必要时)。交货日期以装运时运输部门盖章为准;

(3)如交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交货,交货日期视为交货时间。

2.保险: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买卖相关文件的转让: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产品交付(交货)期:规定交付或托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装运产品时船务部出具的盖章日期为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合同规定的甲方提货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根据合同通知的交货日期为准。在乙方的交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运输时间。如果实际交货或交货日期早于或晚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则视为提前或延迟交货或交货。

第五条运输

1.运输方式:执行下列(_ _ _ _ _ _ _ _)项:

(一)铁路运输;

(2)道路运输;

(3)水路运输。

2.运输路线及费用负担:乙方应委托承运单位按照双方约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及到达站(港)装运货物,并争取填满运力或吨位以节约费用。一方如需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和到达站(港),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协商一致后再办理装运。在达成协议之前,原合同仍应执行。甲方提出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和到达站(港),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接收单位(或接收方):_ _ _ _ _ _ _ _ _。如甲方要求变更收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或季)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制月度车(船)需求计划;如甲方必须派人护送,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的运输和装卸,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到运输部门办理调换手续,做好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明确甲乙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六条产品价格结算和货款支付

1.产品价格:以下项目: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对副产品、次品和低于标准的,本着合理、按质论价的办法解决。

(2)根据双方的商业定价。逾期交付的,如遇涨价,按原价执行;如果价格下降,应适用新的价格。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如遇涨价,按新价格执行;如果价格下降,则按原价执行。逾期付款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得与原收款结算金额冲抵。如果实行浮动价和协议价,则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

2.产品货款结算:产品货款的结算。 实际发生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按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规定办理 _ _ _ _ _如果通过托收承付的方式付款,合同应注明对单据的检查付款或检查付款。 验货付款的受理期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发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检验期的,应在托收凭证中注明,银行应按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_ _ _ _ _ _ _天内组织相关人员与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产品颜色和重量允许有部分误差_ _ _ _ _ _ _ _%,含水量允许有_ _ _ _ _ _ _ _%。

3.验收方式:采用抽样检验,抽样检验记录由双方检验人员书写并签字备案。

4.反对: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等与规定不符,应妥善保管,并在_ _ _ _ _ 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2)如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因使用、保管和维护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收到买方的书面异议后,应负责在_ _ _ _ _ _ _天内处理,否则将被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在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写明合同号、运单号、车号或船号、交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标志、品牌、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编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检验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双方约定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积极寻找货源,并保证按时向甲方提供足够的货物。如乙方未能按双方确定的数量和时间及时交货,应承担逾期或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 _ _ _ _ _ _ _%的违约金。(一般产品范围为1% ~%,特殊产品范围为10% ~ 30%)。

2.乙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量谈价;如甲方不能使用,乙方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负责更换或修理,并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所支付的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维修或更换,则视为未交付。

3.如果由于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必须修理或重新包装产品,乙方应负责修理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所支付的费用。如甲方不要求修理或重新包装,但要求赔偿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不合格包装低于合格包装价值的部分。如因包装不合格造成产品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对于乙方提前交付的产品、超额交付的产品以及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果产品误送至目的地或收货人,乙方应负责将产品送至合同规定的目的地或收货人,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所有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方式,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收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行提货的,甲方可以拒绝提货。如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在交货前与甲方协商,如甲方仍需,乙方应支付逾期金额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如甲方不再需要,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甲方逾期不回复,则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金额_ _ _ _ _ _ _ _%的违约金(一般产品范围为1% ~ 30%,特殊产品范围为1% ~ 30%)。

2.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到期的技术资料或包装材料,除交货日期需延期外,甲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按延期交货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会中途退回。

3.如甲方未能在供货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甲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和维护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万元人民币

如甲方违反合同拒绝提货,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交通部门的罚款。

6.如果甲方填写错误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向乙方提出错误的异议,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拒收货款_ _ _ _ _ _ _ _%的违约金;如果延迟交货,甲方应承担延迟交货付款的_ _ _ _ _ _ _ _ _ _%,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合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条声明和保证

甲方: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程序(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均已完成,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没有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作出任何将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所有程序(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在签署本合同时,没有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作出任何将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对在本协议的讨论、签署和执行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属于另一方且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经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 _ _ _ _ _ _ _ _年。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可以通过_ _ _ _ _ _ _ _(信函、传真、电报、亲自送达等)方式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即可。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_ _ _ _ _ _ _ _ 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在变更之日起_ _ _ _ _ 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未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变更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后_ _ _ _ _ _ _日内)签署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转让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未经另一方明确书面同意的任何转让均无效。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 _ _ _ _ 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 _ _ _ _ _ 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该义务的履行应暂停。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 _ _ _天内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以及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延期的书面信息。声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本合同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响不能终止或消除,合同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推迟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对此不承担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4.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受影响方的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甚至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事件,并且发生在本合同签署日期之后,使得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此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干旱、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无论是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社会事件。

第十八条合同解释

如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目的、交易习惯及相关条款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释。这种解释是有约束力的,除非它与法律或本合同相冲突。

第十九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 _ _ _ _ _ _ _年,从_ _ _ _ _ _ _ _年开始计算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 _ _ _ _ _乙方(盖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代理人(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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