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签约地点: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劳务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一般规定1。本合同为劳务合作合同,乙方为甲方××××提供B牌司机服务,并收取服务费。2.服务期自2000年10月1日00: 00开始,至2006年9月30日01: 00结束(共12个月),本合同规定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况除外。合同期满后,甲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重新签订合同。4.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和乙方之间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信和结算应使用且仅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账号。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行和账号如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并由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乙方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服务驾驶员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级或以上)、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2-40岁的驾驶员。
2.乙方的服务司机在服务过程中态度要端正。乙方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问题的,按照《劳务合作补充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如乙方未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与派遣司机签订正式用工协议,负责派遣司机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税、生活安排(如食宿交通的安排、各种证件的办理等)。为甲方服务的司机因录用、更换或辞退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司机在甲方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将退回乙方处理。
4.如果乙方的服务司机生病或因故不能提供服务,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休假期间,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司机代替,不得影响向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若甲方在休假期间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乙方服务司机不得将车辆用于甲方工作以外的任何用途,车辆停放地点由甲方决定。
6.如乙方服务司机驾驶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责任鉴定证明、保险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处理,甲乙双方负责赔偿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处理乙方服务司机的违章责任。若乙方驾驶员在责任交通事故中伤残或死亡,甲方向投保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后,其他一切善后赔偿均由乙方办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负主要责任或在重大或严重交通事故中多次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乙方服务驾驶员。
7.甲方应为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民币20万元)和出租车座位险(人民币10万元/辆)等。,保险期覆盖合同的整个服务期。
甲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相关的有效行驶证、附加费凭证、保险卡、车船使用税凭证、国家规定的养路费清单等证件。如果甲方缺少上述文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9.甲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汽车发生故障时,乙方司机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定点修理厂跟随随车人员监督维修,维修申请必须提前报甲方车管科审批,经甲方车管科审批后到甲方指定的维修厂维修。车辆外部临时小修需报甲方车辆管理科审批。维修期间,若司机自行离职,甲方免交相应天数的服务费。如因乙方司机原因造成汽车故障,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赔偿金额。
10.在乙方服务司机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甲方对相关工作内容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合作期间,服务司机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条服务费及结算方式
1.乙方司机服务的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千元整,小写:元整(甲方安排乙方司机每月休息时间不少于4天,具体休息时间可由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调整服务费金额,并支付合同剩余期限的服务费。合同服务费包括:
[1]司机'正常工作时间'人工成本和加班人工成本。
[2]乙方管理费。
[3]服务司机通讯费。
2.以下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服务费中,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据另行支付:
(1)过路过桥费。
(2)燃料成本。
(3)停车费。
[4]洗车费。
【汽车保养、正常机损维修和年审费用】。
[6]车辆年税费及杂费。
【7】出差当天在市外住宿的司机长途出差住宿补贴(如司机自理住宿,补贴标准为130元/天,如公司提供住宿,补贴标准为30元/天)。
3.甲方在五一、十一、农历新年期间需要乙方服务司机提供服务的,按实际服务天数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为13元/天。
4.对于每月服务费,乙方应在下月1日前向甲方开具合格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款项。
每月服务费应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乙方应代扣代缴服务司机因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乙方银行:
乙方的全称:
账号: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算。如果甲方延迟付款超过1天,乙方有权停止服务,但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甲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支付欠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仍未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权益的权利。
2.乙方在为司机服务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因违反交通规则而产生的罚款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服务期间,车辆在甲方指定停车场被盗,与乙方无关(司机犯罪或与司机共同犯罪除外)。如乙方司机私自用车,造成车辆丢失或被盗,乙方应赔偿甲方车辆损失及停车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甲方工厂或办公区域,乙方司机应尊重甲方相关规定,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五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1.合同期满后,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驾驶员服务的,必须提前七天与乙方协商,重新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否则乙方自期满之日起不再提供驾驶员服务。
2.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3.劳务合作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七天向乙方提出。
4.如果甲方倒闭、破产或丧失经济能力,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服务司机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严重扰乱甲方工作秩序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6.如果乙方经营状况恶化、丧失信誉或发生其他影响其向甲方提供司机服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及时支付服务司机工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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