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_ _ _ _ _ _ _
甲方: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传真:_ _ _ _ _ _ _ _
开户银行:_ _ _ _ _ _ _ _
账号: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传真:_ _ _ _ _ _ _ _
开户银行:_ _ _ _ _ _ _ _
账号:_ _ _ _ _ _ _ _
作为甲方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和移动数据服务运营商,为所有应用提供商提供开放的付费通信渠道;乙方作为应用提供商,直接向甲方用户提供信息应用服务。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我们将为甲方的广大用户提供短信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合作开展短信“信息应用服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内容:
1.甲方作为短信平台提供商,有偿向乙方提供沟通渠道。
2.乙方使用甲方的短信系统向甲方用户有偿提供附件所述的信息和应用服务。
3.甲方利用其业务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代收费服务。
4.双方的合作范围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
二。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证书、信息来源、价格审批、银行账户等。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当地(_ _ _ _ _ _ _ _)向第三方公开本合作项目;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双方约定的范围内发展客户,并在本协议生效后30天内,不再与其他电信服务提供商进行类似合作。
3.甲方应配合乙方连接短信网关与乙方服务器之间的通信线路,甲方不得擅自提供给其他用户,并保证给予乙方的短信服务号_ _ _ _ _ _ _ _的正常使用。
4.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短信平台端口上提供短信信息服务..
。甲方使用甲方的客户服务中心作为投诉处理的呼叫中心,呼叫中心号码为_ _ _ _ _ _ _ _。因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申报、投诉由甲方负责。甲方的客户服务中心为_ _ _ _ _ _ _ _ _ _ _客户服务中心 _ _ _ _ _ _ _ _ _建立首问责任制,甲乙双方都有责任受理用户投诉,首受理方负责跟踪整个事件,对方给予协助,直至问题解决。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业务相应的用户数据实时传输给甲方,以保证甲方用户数据库的实时更新。
7.甲方应尽力确保网络畅通。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客户开通服务时向客户声明免责条款,即因通信线路故障、通信技术问题、网络及计算机故障、系统不稳定、非甲方故意原因造成的通信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双方及其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短信网关接口规范及相关技术协议标准,并配合乙方做好调试开通的准备工作。
9.甲方有责任确保乙方在附件一中提供的短信服务及时、稳定地发送给用户。因甲方系统原因造成的用户信息丢失和延迟,由甲方负责。
10.根据第五条的保密条款,甲方有责任对通过本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信息保密。
11.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信息费和信息费收取服务,并获得为乙方收取的信息服务费的_ _ _ _ _ _ _ _ _ %作为劳务费(含坏账损失)。
12.甲方应利用自身优势为合作项目提供营销工作。
13.如因系统平台升级等技术原因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乙方业务发展的变化,甲方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
14.一旦甲方用户欠费,甲方应立即找出欠费用户的电话号码,并通知乙方进行查询。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必须具备内容/应用服务的经营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信息产业部或江苏电信主管部门认可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价格批文、银行账户等真实可靠的资料。如暂时无法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负责其“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所有硬件设备、系统调试、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市场开发工作以及与该业务相关的费用。乙方应提供与甲方短信网关互联的通讯方式,并负责该通讯线路的所有申请、租用、维护及其他相关费用。
3.乙方应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内容/应用服务管理办法》(第292号令)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其提供的信息的汇编、审核和制作负责。乙方必须对其提供的信息(包括用户通过乙方网站编辑的信息)进行过滤,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不健康、不合法的信息。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和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4.用户发送短信时,乙方应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认证,并显示主叫号码。不允许直接向其他用户手机发送匿名或仅显示昵称的短信。乙方保证每个用户不能同时向两个以上的其他用户发送信息。
乙方负责本业务中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乙方应明确、公开业务咨询、费用查询、申报和投诉受理的渠道和机构,并向甲方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相关责任人名单,明确投诉解决时限。乙方有责任为用户提供在线客服渠道(e-e-mail或投诉网站)或00被叫付费电话,或在业务开展地设立分支机构和客服热线,负责处理用户对其提供的相关应用服务或内容的咨询、费用查询、申报和投诉,并向甲方客服中心提供指导。要建立首问责任制,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接受用户投诉,首问受理方负责跟踪整个事件,对方要给予协助,直到问题解决。
6.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客户开通此项服务时向用户声明免责条款:即因通信线路故障、通信技术问题、网络及计算机故障、系统不稳定、非甲方故意原因造成的通信网络故障、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双方及其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其相关用户服务协议条款中表明用户愿意承担使用本服务的潜在风险。
7.当用户漫游国外时,可以取消定制短信服务,乙方有责任及时对用户的取消请求做出确认回复。乙方有义务在客户开通该业务时向用户声明:由于客户未取消定制短信业务或在漫游状态下继续使用短信点播业务,由此产生的国际通信费用由用户承担。
乙方负责乙方系统的调试和开通,保证上述工作不会影响甲方现有网络的正常运行,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系统故障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有责任向甲方通信平台发送短信,不得产生任何危及网络安全的过载流量。由于乙方系统平台升级等技术原因,可能影响乙方业务发展的变更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在合作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对短信分发的调整安排,以确保短信服务的正常稳定。
9.任何一方在任何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台、传单、网页等)上描述的任何商业内容。)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有异议,必须在五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一方提出异议,另一方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描述与对方相关的业务内容。
10.根据第五条的保密条款,乙方有责任对通过本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信息保密。
11.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乙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并根据用户定制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不得以短信方式向甲方用户宣传其业务。乙方必须确保用户在接受其提供的服务之前,充分了解服务的价格、内容和提供方式。
12.乙方有权自行制定其提供的应用服务或信息服务所产生的信息服务费价格,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所制定的价格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 且每笔信息服务费的下限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对于包月费业务的定价,下限不低于成本价,上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
13.乙方收取用户支付的信息服务费。如因乙方服务质量原因导致用户拒绝支付信息费,将从甲方结算给乙方的信息费中扣除..
14.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通知乙方的欠费用户..如乙方未能及时处理欠费用户或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应对欠费用户使用移动业务产生的欠费及其他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1.联通用户使用网上发送短信功能的,每次登录乙方网站必须注册(乙方发送新的登录密码),防止恶意欠费、恶意定制等用户造成坏账损失,用户领取密码时免通信费、信息费;乙方负责实现上述功能及相应的用户指令。
16.乙方负责附件业务的宣传和营销,甲方予以配合。
四。计费和结算
1.甲方完全享有因用户或乙方使用短信功能而产生的短信通信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通信费的计费依据以甲方成功发送的通话记录为准..
2.通信费的支付方式为:用户发送短信请求应用服务,用户按照联通规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通信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乙方提供的短信信息服务的用户信息费归乙方所有;应乙方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信息费收取服务..收取信息费的话单依据以甲方成功发送的通话记录为准;乙方按用户信息费的_ _ _ _ _ _ _ _ _%向甲方支付催收费(含坏账损失),应收信息费的_ _ _ _ _ _ _ _ _ _ _ %归乙方所有,甲方以“应收”金额与乙方结算。
4.由于甲方对客户实行优惠政策(如大集团用户等。),减少的短信费用由甲方和所有sp分别承担0%,其中乙方按照甲方ss总收入的百分比承担相应的减少部分,但不得超过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付款方式为甲方每月向乙方开出账单,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向乙方付款。付款时间在甲方提供的账单上标注的最后付款日期之前..月结是债权债务实际发生后的一个月。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6.费用结算: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以甲方结算周期为准,甲方应在结算周期结束后一周内向乙方提供结算账单。甲方应于次月2日前与乙方结清结算期内发生的费用。
7.甲乙双方信息服务费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的,以甲方数据为准;若误差超过_ _ _ _ _ _ _ _%,双方应共同核对成功发送的通话记录和实缴账单,明确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合理解决;原因未查明前,以甲方数据为准。
乙方发展的用户在0000户内,甲方按照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标准支付线路租金
动词 (verb的缩写)保密条款
1.就本协议而言,“专有信息”是指由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的信息,或披露方已知或转让给披露方的对披露方的业务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商业秘密、计算机程序、设计技术、创意、专有技术、流程、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客户信息和其他与披露方业务相关的信息,或披露方从其他方获得的机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权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该专有信息对信息披露权方非常重要;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导致双方对专有信息的保密和信任关系;
2.未经信息披露权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且不会使用或向任何个人或实体披露专有信息,除非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甲乙双方应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责保密。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双方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内容。
4.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多年内仍然有效。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另一方赔偿相应责任。
2.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共同开展各种营销活动,发展客户;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单方面开展市场活动,损害对方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发生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天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原因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八。其他人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双方需要增加合作业务种类,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上级主管部门颁布任何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新的关税政策或新的相关文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4.甲、乙双方的金融交易应通过双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号进行结算。在本协议期限内,如果一方变更其银行和账号,应在变更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
6.任何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口头无效。另一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协商做出答复;一个月内对方未回复或协商,视为合同自动终止。因本协议终止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用户的善后事宜;因合同终止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索赔,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包括附件)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授权代表:_ _ _ _ _ _ _ _授权代表: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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