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作者委托建造方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甲方)和建造方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同意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标志:本合同房屋位于_ _ _ _ _ _ _ _ _ _土地上
第二条房屋面积:本合同中的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走道、楼梯间、屋面突出部分(仅限水箱和楼梯间,其余不包括)、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的分摊面积。,约为_ _ _ _ _ _ _ _ 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恢复后房屋改善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约定,建筑改善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本条前排公共设施分摊面积(阳台、走道、楼梯间等。)相当于本合同记载的面积。如有增减,但面积差异不超过2%,双方不得提出异议。面积误差增减超过2%的,误差超过2%,即以出售时该户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双方互相补偿。
第三条除水箱和楼梯间外,本大厦楼顶使用权属于乙方投资和规划,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比普通人更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本建筑地下室产权登记归本建筑全体业主所有。万一空受到攻击,地下室的其余部分应该打开作为公共避难所。地下室通常用作停车场,由这栋楼的管理委员会整体管理。该办法在本大厦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规定中有详细说明。
第五条甲方订购的房屋室内装修及设备工程的施工标准以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批准的施工许可图纸为准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在甲方全额支付增加的工程款后方可开工。 如果双方未能就变更后的工程款达成一致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增加和变更后的工程款,则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将按本合同原项目进行施工。
第六条工程期限: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本合同房屋工程,并在开工之日起700个工作日内完工,以申请使用许可证为完工日期。但是,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将不对竣工延期负责。
(1)甲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价款。
(二)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和设计,导致工程延期完工。
(三)因不可抗力,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如期进行。
(4)本工程室外排水沟和道路铺设工程不受本合同完工期限的约束,水电的接通和供应由本公用工程的操作规程确定。
第七条保修期:自取得合同房屋使用许可证之日起,乙方负责合同房屋建筑结构的保修一年,但自然灾害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除外。这是乙方不负责的)。
第八条甲方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
(1)房屋及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元整。
(2)土地价格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
第九条付款方式:本合同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
第十条贷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如需向银行申请贷款,应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委任书办理贷款。
第十一条如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工程进度款,甲方愿意从付款通知发出后的第五日起,按日支付逾期付款的千分之一,上述逾期付款在补足应付款项时支付给乙方。逾期十五天,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付款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终止本合同及委托贷款。对于与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如委托书盖章等,甲方同意没收乙方已付款的现金部分,以补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也可将甲方订购的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或采取其他措施。甲方完全没有异议。如甲方根据前条约定的付款条款以票据方式付款,甲方承诺兑现。如有退款,视为甲方未付款,按上述约定处理。
第十二条乙方因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不能交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每逾期一天,应按总购房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交付该房屋,或因中途纠缠而未能出售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已收价款,并赔偿甲方相当于已付价款的赔偿金,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赔偿金。如因政府禁止施工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交付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加利息(按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返还给甲方
第十三条本合同房屋已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拒绝支付违约金,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交付的,甲方同意更名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甲方不得有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甲方负责办理房屋用地、房屋产权和基地产权转移的登记。乙方应负责该房屋的登记。房屋建成后,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使用许可证,乙方聘请代理人,委托甲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有关文件上所需的证书和印章连同各种税费交给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甲方和乙方承担的费用如下:
(1)房屋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证书监管费(或公证费)、产权登记费由甲方承担..
(二)本合同土地转让前的地价及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项下房屋转移登记及质押贷款抵押权登记及转移的费用、公契、印花税、保险费及代理费由甲方承担..
(四)自取得使用许可证之日起发生的房产税、地价税、项目受益费,无论甲方是否入住或成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承担并全额缴纳。
(5)如乙方垫付或汇出上述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应如数返还。
第十五条产权登记:乙方应委托代理人办理土地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和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乙方保证本合同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如有争议,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十七条甲方同意自该房屋竣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列文件应付给哪一方,均由甲方承担下列费用:
(一)住户的基本水电费用。
(2)自取得该房屋使用许可证之日起的房产税。
(3)属于该房屋公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摊的水电费用。
(4)与建筑物的整洁、公共设施设备的布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应由全体居民共同承担的管理费用。
(5)分摊房屋公共管理费用。
第十八条合同房屋建成并经主管部门颁发使用许可证后,甲方应支付下列税费等。,乙方才能交房。甲方不协助或拖延期限,影响各项产权登记或合同施工进度的,视为违约,并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1)支付本合同第14条第(1)款。
一,
第3、4项约定的应付税款。
(2)完成产权登记及贷款代理费,并提前支付乙方四个月利息。
(3)还清因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四)还清该房屋的全部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通知的送达:甲、乙双方办理的所有协商、谈判或通知事宜,均应按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挂号邮寄。拒收或者无法投递的,退回,邮局第一次投递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如甲方地址变更,有义务通知乙方..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1)如甲方中途要求变更本合同房屋的设计,必须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委托给乙方。所需项目的价格经双方同意后,差额部分由甲方在变更的同时支付给乙方,但以不降低到原总价为原则。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款,乙方将被视为已取消设计变更请求。为了避免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必须按照原合同图纸进行施工。甲方无异议。
(二)在乙方发出交房通知和入住证明之前,甲方不得进行本合同房屋的自装修施工。
(三)本合同清偿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土地转移登记完毕,甲方接收所有权时,甲方可收回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合同及附件,乙方收回并使其无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约束力和效力:
(1)未经支付房款并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房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附件中没有规定,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合同分成:以上合同事项,双方约定,怕没有口头证据。本专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印花税由双方加盖并注销。
第24条关于本合同的权利和含义,双方同意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为
甲方(盖章):_ _ _ _ _ _乙方(盖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电话: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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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