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承包乙方邮轮视频广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内容
1.甲方承包乙方经营的客船上的视频广告(具体线路见附页)。
2.广告时间每船3-10分钟,视开航时间而定。
3.合同费用10000元。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乙方的广告,并承担广告的制作费用。
2.甲方需要为乙方拍摄一系列形象和安全宣传视频,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对其传播的广告内容负责,保证其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安全宣传片播出后,乙方应立即播放甲方提供的广告,并按时完成。
2.乙方不得对甲方发送的广告节目进行技术处理,如乙方对节目进行处理导致宣传效果偏差或事实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需修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广告节目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甲方应认真考虑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从到。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另一方有权向其进行口头或书面陈述,并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或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和方式播放甲方的广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不可抗力
如一方或双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外部通信系统故障、重大技术故障、法律和政策变化等。
第七条协议的续签和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定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