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诚信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智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本合同的主要内容,并在自愿、平等、互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担任兼职财务顾问,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兼职财务顾问。
第二条乙方的聘用岗位为甲方兼职财务顾问,工作内容包括: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会计专业知识培训及日常业务指导、全过程税务筹划(事前、事中、事后)、财务指标分析、经营成本监控、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算、内部审计、经营成果分析等。它的工作是兼职和下班。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财务顾问工作并分配具体任务;
2.监督和检查乙方的工作;
3.奖励乙方的杰出表现或对甲方的重大贡献;乙方在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应受到处罚。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得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财务顾问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任务;
2.获得劳动报酬;
3.对甲方的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和批评;
4.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
2.履行财务顾问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的活动,严禁泄露甲方秘密及相关财务资料,造成财务资料的丢失和泄露,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保姆聘用合同、经纪人聘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报酬(人民币),并在公司支付员工报酬的当天支付。
2.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出差到外地的,出差补贴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仍不改变的;
2.乙方违法乱纪,被取消会计从业资格。
3.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时。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自动终止:
1.乙方因病或因人身意外事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满2个月的;
2.乙方无故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工作;
3.甲方公司被注销。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
2.国家政策和法律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乙方应立即移交相关文件、案卷及各类财务档案,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财务顾问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7年3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另行办理续约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西XX制药有限公司乙方:
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