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转让方_ _ _ _ _ _ _ _ _ _(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专利的法律文件一致)拥有_ _ _ _ _ _ _ _ _(专利名称注:必须与该专利的法律文件一致),其专利号为_ _ _ _ _ _ _ _ _(九位数字),_ _ _ _
受让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 _ _ _ _ _ _ _ _ _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方应向受让方交付材料。
1.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所有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和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丧失权利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委托书等。(如果申请是pt,还应包括所有p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向转让方出具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复印件等。
3.转让方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即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证明。指最近的专利年费缴纳凭证(或专利局专利登记簿)、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宣告请求中作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二条数据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数据交付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转让费后_ _ _ _ _日内,将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全部资料转让给受让方,或在本合同生效后_ _ _ _ _日内,转让方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全部(或部分)资料交付给受让方。如果是部分材料,受让方会转让。
2.数据交付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应将上述所有材料以当面、挂号信或空发运的方式提交给受让方,并将材料清单以当面、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提交给受让方,并将空运单以当面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给受让方。所有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实施许可和处置措施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了该专利,本合同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以继续或者停止该专利的实施。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该专利。在本合同签署前,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转让费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转让费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分期支付。在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的_ _ _ _ _ _ _日内,受让方将剩余的转让费汇(或交)给转让方;或在合同生效后_ _ _ _ _ _ _日内(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元)和_ _ _ _ _ _ _ _ _个月内(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元)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支付等。),而现金支付地点一般是合同签订地。
第五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转让方专利权在合同成立后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时,如果没有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没有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不会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会返还全部材料。
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者转让方故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当返还转让费。
当他人请求专利局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发明专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抗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6条过渡条款
1.合同签署生效后,转让方应保持专利的有效性,直至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之日。在此期间,年费和续展费(对于在_ _ _ _ _ _ _ _ _ _ _之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护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回复、无效诉讼应诉等。(也可约定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维持本专利权有效性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将终止。
第七条税费
1.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中国公民或法人,则本合同涉及的转让费应缴纳的税款由转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缴纳。
2.如果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转让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如果转让方为中国公民或法人,受让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则应按照对方国家或地区的税法纳税。
第八条违约和索赔
致转让方:
1.如果转让方拒绝交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和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未向受让方交付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资料(包括在专利局对说明书项目进行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_ _ _ _ _ _ _ _ _ _ _元,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如发生违约,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 _ _ _ _ _ _ _元。
致受让人:
1.受让方拒绝支付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 _ _ _ _ _ _ _ _ _元。
2.如果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 其将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 _ _万元的违约金 _ _ _ _如本合同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支付_ _ _ _ _ _ _ _ _元的违约金。
3.根据第六条的约定发生违约时,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根据本合同条款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应当提交受让人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发生争议无法和解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应向_ _ _ _ _ _ _ _ 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有哪些是前九条中没有的,但需要特别约定的,包括如何约定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订立协议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双方对说明书项目的变更在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