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第一个考虑
保险公司的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保险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条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办理人身保险业务。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保障合同以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对个人代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为附属合同。
乙方应将其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交由甲方保存,以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证件损坏或丢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代理期限届满后,若甲乙双方未做出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或意向,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代理区域
乙方对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理范围仅限于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乙方不得在上述业务范围之外从事人寿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应在以下指定区域优先考虑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进行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人寿保险();
(2)个人健康();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其他险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方宣传、介绍和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将被保险人的要约(投保书)送达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代甲方收取被保险人预付和续交的保费,向被保险人开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期限内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保险费支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形式收到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后4小时内向甲方支付保险费。若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营业时间。
第七条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应按签订本合同时执行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欲变更现行代理费标准时,应取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的同意,并就约定的收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因。如需调整手续费标准,若调整后的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可直接与乙方或其推选的代表签订新的手续费支付标准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若乙方不认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本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手续费是以乙方上月1日(含)至本月1日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为依据的,直至本月2日仍有效。
甲方在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后,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期手续费..如果延迟付款,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保证和担保
乙方应提供两名甲方认为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
乙方应凭提交的文件和单据支付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的押金。
第九条独家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本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个人寿险业务。
第十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果乙方未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遵守《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行事,保守甲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委托事项的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
这份合同的条款可以修改。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变更合同。
甲方应亲自与乙方协商变更本合同,并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与乙方选出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做的变更对乙方全体成员有效,乙方个别成员不能同意变更事项的,视为解除合同。
关于合同的变更,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可能因以下原因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的新机构未能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承担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放弃委托或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天通知甲方。如甲方因辞去委托而遭受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甲方撤销委托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应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因撤销委托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文件、单据、商业信息、客户信息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并将保险代理人资格证返还给乙方,在乙方返还甲方的文件、单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等物品后,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如上述文件、资料、物品丢失或损坏,则相应扣除保证金,保证金余额退还给乙方;如果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不足部分可从应付给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因自身过错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的过错造成第三方损失,甲方负有责任的,在履行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由于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终止后,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其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14条争端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
乙方同意甲方制定《代理费用规定》和《人身保险代理人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改时,应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保证人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是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行为的保证责任并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由甲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亲自签署,在甲方收到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跟单汇票保证金和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保险公司乙方:_ _ _ _ _ _ _ _(签字)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分支机构(办事处)代理人资格证书编号:
代理展览证书编号。:
(盖章)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签名)地址:
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邮政编码:
签署人:_ _ _ _ _ _ _ _ _
签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