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是委托代理的基础,委托代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的基础。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授权是指委托人(代理人)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被代理人)。也就是说,委托人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了自己愿意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内在意思,这种行为就是委托授权行为。授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即被代理人单方意思表示是其成立的前提。只要被代理人作出这种意思表示,受托人就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力就产生了。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但如果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通则》第6条第1款)。委托行为是委托的基础,委托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体现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的基础。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委托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委托方愿意授权,受托方愿意接受,委托合同才能成立。实践中,为了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出具委托书,同时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有详细条款的委托合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委托书只解决代理权是否形成的问题,而委托合同只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当然不是代理权。委托合同中是否有特别授权条款,明确约定代理事项、权限、期限等。,无需另行授权,代理人自委托合同签订生效时取得代理权。如果委托合同中没有明确授权,只约定了其他权利义务,则不能认为受托人取得了代理权。
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①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地址;②委托事项;③代理权限;④代理期;⑤代理权行使的要求和限制;⑧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⑦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⑧代理费(佣金)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⑨违约责任等。



